一、成立
1938年4月,经郭子化、于化琪等同志营救,我被国民党政府释放出狱。出狱后,我先到徐州向郭子化同志表示感谢,并请求分配工作。他的秘书丁可则对我说:“听说你与蔡少衡很熟,他现在鲁南任苏鲁边区办事处主任,你可到那里帮他组织抗日武装。”我立即赶到蔡少衡那里,蔡少衡问明了我的来意,又要我回宿迁招些人来,帮助他扩充武装力量。这时国内形势很紧张, 日寇已攻陷徐州,并以徐州为军事基地,派飞机向宿、邳、睢、沐一带狂轰滥炸。当我回到宿迁时,正是5月19日日军轰炸宿迁之后,竹竿街、北马路口被炸得地塌土平。我冒着生命危险,到东大街后五谷庙找到于化琪同志,他对我说:“现在民众抗日热情很高,各种抗日团体都组织起来了。你来正好,先到二区组织自卫队吧,抓武装是项重要工作。”当时宿迁民众抗日自卫总队已成立,县长黄晋珩任总队长,张少桐任总队副,于化琪任秘书,一切实际工作都是于化琪一人抓。我根据于化琪的意见,回到二区,经过一个阶段活动,拉起了十多条枪,成立第四中队,我任中队长,队部设在大兴集关帝庙里。那时,地方很乱,盗匪横行,有了这支队伍既可维持地方治安,保护百姓,又能对青年进行政治军事训练,开展抗日宣传活动。因之,深受百姓欢迎。(https://www.daowen.com)
不料,至同年7月,鲁桐轩来接替黄晋珩任宿迁县长。他走马上任,公开宣称:抗日,是政府的事,要由国家的正规军对日作战,不许地方成立民众抗日武装团体。其目的就是限制共产党组织群众参加抗日活动,因此,全县抗日自卫队和民众抗日团体先后均被解散,于化琪同志也被解职去山东。时隔不久,李明扬又委于化琪同志为苏鲁边办事处副主任。于接任后立即通知我将队伍拉到山东去;恰巧,蔡少衡也多次来信叫我去。8月上旬,我带了30多人,雇了3只小船,从长河涯出发,经皂河到窑湾,由山东来人将我们带到苏鲁边办事处所在地——鲁南北洛村孙焕全家,我们这支小小的游击队才得以保留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