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调查对象
本次研究的调查对象为居住在广东省广州市和山东省东营市,年龄为7~18周岁的学龄残疾儿童。为避免由肢体残疾对调查对象身高体重等指标的影响,本次调查对象不包括肢体残疾儿童。被调查对象必须满足以下标准:①1991年11月5日零时至2002年11月5日零时出生; ②2009年10月5日以前由调查地区残联确认的除肢体残疾外的残疾儿童(包括视力、听力、言语、精神、智力、多重残疾6种类型) ;③调查地区户籍或居住在调查地区6个月及以上的残疾儿童;④残疾儿童家长或监护人同意参与调查。(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