矫形器的统一命名

二、矫形器的统一命名

历史上矫形器名称很多。国际上曾把矫形器称为夹板(splint)、支具(brace)、矫形器械(orthopedic appliance)、矫形装置(orthopedic device)、支持物(supporter),国内也曾称为辅助器、支架等。“矫形器”作为一个技术词语,1950年开始使用于美国。1960年原美国人工肢体制造者协会改名为美国假肢矫形器协会时正式应用了“矫形器”这一词语。过去支具、夹板多用首创者的人名、医院名、地名命名,名称十分杂乱,严重地妨碍临床的应用。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1960年由美国矫形外科医师学会、美国科学院假肢矫形器教育委员会和美国假肢矫形器学会共同负责开发了系统的假肢矫形器术语,随后在美国及世界的一些地区进行了试用和修改,并形成了国际假肢矫形器技术术语的核心。1992年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公布的残疾人辅助器具分类(ISO 9999-1992)采用了系列化的矫形器术语。我国国家质监局1996年公布了我国国家标准GB/T16432-1996(等同采用国际标准ISO 9999-1992)。标准中也采用了系统的矫形器(Orthosis)的统一命名方案。该方案规定按矫形器的安装部位英文字头的缩写命名。(见表2-1-1)

表2-1-1 矫形器按装配部位统一命名及缩写

图示(https://www.daowen.com)

续表

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