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对与主诉或主要症状相伴随的某些症状应加了解
这将有助于诊断和鉴别诊断。如头痛伴有发热者多提示为脑膜炎或全身性感染或癌肿等病变引起,伴有呕吐者应考虑脑膜脑炎、颅内占位性病变、颅脑外伤、脑及蛛网膜下腔出血、高血压性脑病、偏头痛、低颅压综合征、青光眼等。又如对肢体瘫痪,也应了解是否伴有发热、疼痛、麻木、抽搐和意识丧失等。
最后还应指出,对采集病史的可靠性必须慎重衡量。在问诊中,有时由于医生提问用语的暗示性,或陪伴者的代述代答,可使一些不存在的状况予以肯定,有的病人因病重不适,或因意识或智力障碍而随口回答,也有的病人对某些病情不愿如实作答(如癔病病人常否认精神因素);有时病史系因素陪伴人员代述,可能夹杂有一定的猜测或主观成分,个别情况更有伪造病史者。凡此种种,都应在问诊时或查体后,根据可疑或矛盾之处,以免延误抢救时机。(https://www.daowen.com)
关于病史的记录,应在充分掌握病史和进行查体后,对疾病的诊断和鉴别诊断已有一定的考虑或甚至已较明确之后,立即加以整理,并系统而有重点,简明而又精确地加以记录。内容及词句发布简练和重点突出。一方面不能将与诊断无关的病人的烦琐赘述,原样地加以记录,另一方面对与诊断及鉴别诊断有关的阴性资料也应加以记载。总之,衡量一份病史是否合格的标准是,病史完成后能不能对病变的部位及其可能的性质有了初步的了解或近似的诊断。如果病史完成后仍心中无数,要明确诊断几乎是不大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