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慢性疼痛
1986年国际疼痛研究会(IASP)规定,慢性痛的时间是疼痛持续或间歇性持续3个月以上。现在规定慢性痛是指一种急性疾病过程或一次损伤的疼痛持续超过正常所需的治愈时间,或间隔几个月至几年复发持续一个月者。与急性疼痛不同,慢性疼痛总是伴有明显的组织损伤、炎症或神经系统的病变,有时也可以是急性疼痛的继续和发展,这时伤害性刺激早已停止作用,疼痛却持续存在。由于这种疼痛都发生在病理条件下,所以又称病理性疼痛。这种慢性疼痛已经失去警戒意义,对机体没有任何保护作用,相反会造成负面影响,严重影响一个人的正常工作和生活,并常导致抑郁,不能控制时发生情绪崩溃。
慢性痛是由躯体结构或内脏的慢性病理过程,持续乃至永久的外周和/或中枢神经系统的部分机能障碍所致,而大多数可能是由心理学或环境因素引起。
有学者将慢性疼痛的发生发展分3个阶段。早期:除预期治愈的时间外,从起病后1~6个月。中期:6个月至2年。后期阶段:延长达2年以上。慢性疼痛对机体的影响效应取决于以下几点:①疼痛的原因、机理、持续时间、强度及性质。②患者的性格、精神活动、心境及其他心理学特征。③社会性因素,包括家庭和个人的工作、生活、文化、经济上的影响。(https://www.daowen.com)
与急性疼痛引起的交感神经紧张性增高和神经内分泌功能改变对机体造成的影响不同,慢性痛患者的情绪和心理因素明显增多,自主神经系统的功能多数失衡。抑郁和失眠是慢性痛患者最常见的症状,许多患者感觉精疲力竭。这与慢性消耗及5-HT和内啡肽的异常分泌有关,引起患者对失眠、抑郁及疼痛的耐受性降低,而给予血清素激活的抗抑郁药可减少乃至逆转患者的植物性体征。而且研究发现,慢性疼痛患者脑脊液的内啡肽水平较低,显示与疼痛耐受性有正相关。许多研究结果表明,神经病及其他“器官”型疼痛患者的内啡肽和5-HT水平低,但精神性疼痛及与精神病性失调有关的疼痛患者正常或稍高。
长期的慢性疼痛还常造成患者心情紊乱、易怒、厌世等其他精神心理学的改变。而许多慢性痛的持续,也与心理学及自发反应机理、抑郁性反应的形成、疑病症、躯体性偏见等所谓的“异常的疾病行为”有关。患者一心想着疼痛,甚至达到支配其意识的地步,最终形成伤残综合征,对家庭和社会造成显著的影响。
(张中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