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证明底顺序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二)证明底顺序

通常因果论应当列在前面,符号论列在最后。因果论若列在最后,就使已经证明的事情和当面的问题无涉。若四种论证都全备的时候,就是(1)因果论、(2)譬喻论、(3)例证论、(4)符号论,这是最普通的。

先列因果论,使读者预想有像结论的事实。次列譬喻论和例证论,使读者预想着在别时别地所有的事实,或者在此也要起来。到了最后的符号论,使读者觉得所预期要起来的事实,果真起来,就能深切地信从了。再用前面所举的甲杀乙的事例来说:

(1)甲与乙因金钱关系有宿怨。(使读者预想甲或因此杀乙)(https://www.daowen.com)

(2)甲虽是个平和的人,但是愤怒能改变素性;好像水虽平静,遇风也要起浪。(使读者信平和的甲,也可杀乙)

(3)从前某人某人都是平和的人,都因愤怒及金钱关系,有过杀人的行为。(使读者因从前的实例,坚信甲有杀乙的可能)

(4)甲家有带血的衣服,且乙被害时,甲确不在家。(因证据使读者坚信甲是杀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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