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探明北方允北代表辭職是否被段氏所迫致吴佩孚師長電

請探明北方允北代表辭職是否被段氏所迫致吴佩孚師長電

民國八年五月十八日(1919年5月18日)

唐總代表等於本月十日提出議和條件八項,諒已寓目。其第八項承認東海爲臨時大總統,亦可見西南希望早日統一之心,不惜委曲遷就。乃北代表堅持異議,以致唐總代表等相率辭職。軍府以維持和議之苦心,猶復切電挽留。頃聞北方已允北代表辭職,是已甘心破壞和局。得急報,段氏乘某國外交勝利,復欲登臺,東海已爲所圍,故迫而出此,是否確實。前奉函告,直奉曹張聯合擁徐,似段亦不能任意左右,抑另有其他變化,兄見聞較確,務懇探明示知,并設法預防。如有高見,務懇隨時密示爲禱。

《致衡州吴子玉師長北方允北代表辭職聞係被段氏所迫懇探明示知電》,何平、李露點注,何平修訂:《岑春煊文集》,南寧:廣西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384—385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