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榮廷對於南北密談條件的個人意見致李曰垓電
民國八年七月二十八日(1919年7月28日)
特急。校對。北京龔仙舟先生鑒:和密。懇轉子暢兄鑒:
漢密。滬發箇、養、宥各電均悉。由和會承認徐爲二届大總統一節,昨得幹卿覆電云,將東電原案第三條更正,改爲根據和會主張,以徐世昌爲民國第二届大總統,和會條件由其負責執行,但須由舊國會承認,云云。并聲明,如不能容納時,再改由和會承認,即請查照辦理。
又以容納條件爲迎王交换一節,亦得陸覆電贊同,惟未得蓂賡覆電,煊意即請兄放手作去。頃得曉青電,有仙舟繼任總代表説,可表示歡迎。惟仍須先將條件商妥,仙舟主張兩會制憲,萬辦不到。接洽如何,祈隨時電示爲盼。
春煊。儉。
《岑春煊致李曰垓電》,《李曰垓密電簿》,中國社會科學院近代史研究所近代史資料編輯組編:《近代史資料》總56號,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84年,第61—62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