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混淆造法和立法機關致龔心湛電

不能混淆造法和立法機關致龔心湛電

民國八年七月二十八日(1919年7月28日)

造法機關與立法機關不同,不容混淆。

《専電》,《中華新報》1919年7月30日,第1張,第2版,第4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