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准將陳肇英家産先行啓封致龔心湛電

請准將陳肇英家産先行啓封致龔心湛電

民國八年八月十三日(1919年8月13日)

北京龔仙舟先生鑒:

據吕督辦公望蒸日電稱,陳肇英家産被封案,據楊督電稱,估價備抵,并未變價没收等語。揆諸情理,未敢謂然。官吏犯贜,必須定案後始可查封財産,變價抵債,斷不能於案未確定之先,即有查抄備抵之舉。今陳肇英是否虧款,尚未確定,衹憑童氏一面之詞,遽爾查抄,此種行爲不平實甚。會算結果如屬虚無,即令發還。其傷已多,試問楊督亦肯負賠償損失之責否?除電達陳師長查照外,仍懇鈞府嚴電北政府轉令楊督先行啓封,俾得内顧無憂,盡力國事,實爲萬幸等語。

特電轉達,即祈轉電楊督,准予先行啓封,無任盼禱。

岑春煊、伍廷芳、唐繼堯、陸榮廷、林葆懌、孫文。元。印。

《各總裁致龔心湛轉電浙督准將陳肇英家産先行啓封電》,《軍政府公報·公電》修字第98號,1919年8月16日,石家莊:河北人民出版社,1987年,總第1377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