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北方總
代表態度及中日密約問題致李曰垓電
民國八年八月十三日(1919年8月13日)
急。校對。北京□□□□□□□□□□并轉子暢兄鑒:
九兄文電悉。王揖唐已發表,自當照前議以能否容納條件爲迎拒標准,希速與龔交涉迅示。又關於取消密約之條文,宜改爲中日[3]軍事協定須即取消,其[4]他一切[5]密約應一律宣布設法取消,不得再事延期,因人民對中日軍事協商[6]定甚疑懼。且參戰終了,取消更易,故加此語,并希兩文酌定提出。冀青曾否回話,與徐、段接洽情形若何?盼復。
春煊。元。
《岑春煊致李曰垓電》,《李曰垓密電簿》,中國社會科學院近代史研究所近代史資料編輯組編:《近代史資料》總56號,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84年,第73—74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