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造具遞補議員徐咸泰名册送雲南省長公署致衆議院咨

爲造具遞補議員徐咸泰名册送雲南省長公署致衆議院咨

民國九年一月二十日(1920年1月20日)

軍政府第五十六號。

代行國務院職權攝行大總統職務中華民國軍政府爲咨行事。

現准雲南省長公署咨開,爲咨送事。案查前准衆議院微電開,貴省第二區衆議員由宗龍久未到院,已於十月十三日報告大會解職。查該區遺缺應以候補當選人由人龍遞補,請即轉知該候補人,并給予證書,請其剋期到院是禱等由。准此,查本省第二區衆議員候補當選人第一名由人龍,前於張耀曾辭職案内電據答覆,不願應選,復以該區第二名李華林遞補在案。現在由宗龍久未到院,經報告大會解職,所遺之缺,按法依次應以同區第三名徐咸泰遞補。等因。於有日電覆,并電據該候補人徐咸泰、原籍蒙化縣知事李瑗儉電稱,遵電通知候補衆議員徐咸泰,答覆應選,請核轉等情。復於支日電請衆議院查照,并電飭李知事照案由正款項下,墊給旅費銀壹佰元,催其剋日起程來省,領取證書,赴粤供職。各在案。

相應依據衆議院選舉法第八十一條之規定,造具遞補議員名册,備文咨送查照,請煩轉咨,并希見覆等因。附名册二份到府,相應備文檢同名册一份,咨請查照,并希見復。

此咨衆議院。計咨附名册一份。

主席總裁岑春煊、總裁伍廷芳、總裁唐繼堯、總裁陸榮廷、總裁林葆懌。

中華民國九年一月廿日。

《軍政府咨衆議院咨送雲南省長公署造具遞補議員徐咸泰名册文》,《軍政府公報·公文》修字第149號,1920年2月14日,石家莊:河北人民出版社,1987年,總第2349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