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艦赴閩南係清匪保民不致發生意外致靳雲鵬電

兵艦赴閩南係清匪保民不致發生意外致靳雲鵬電

民國九年一月二十九日(1920年1月29日)

北京靳翼青先生鑒:

有電悉。兵艦赴閩南一事,前接尊電,囑爲阻止,當即轉電林督軍查明辦理。

兹接養電覆稱,查閩南迭遭匪擾,民不聊生。清匪保民,純爲地方之計。既與前綫不相接近,原無衝突可言,何致與和局有礙。陸戰隊尚駐粤垣,衆目共睹。海權係對外而言,粤艦縱經過厦門洋面,亦知自守職務,不致發生意外等語。

合即奉聞,希爲查照。

岑春煊、伍廷芳、陸榮廷、唐繼堯、林葆懌。豔。印。

《各總裁復靳雲鵬兵艦赴閩南一事准林督電稱縱經厦門洋面亦知自守職務不致發生意外電》,《軍政府公報·公電》修字第150號,1920年2月18日,石家莊:河北人民出版社,1987年,第2373頁


[1]此電《香港華字日報》有録,題作《軍政府電詢北方對日交涉》。見《香港華字日報》1920年1月26日,第3張,第4頁,第6版,第1欄。

[2]此電《香港華字日報》有録,題作《軍府再請撤辦張敬堯》。見《香港華字日報》1920年1月30日,第3張,第4頁,第6欄,第2—3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