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辦張敬堯速禁運烟致靳雲鵬電
民國九年一月二十五日(1920年1月25日)
北京靳翼青先生鑒:
禁烟一事,前接歌電,極表贊同,業於文日電復查照。惟現據旅粤湘民羅馭雄等以張敬堯私運鴉片種子,勸民栽種,於去臘廿四日在武漢鮎魚套車站,發現大批種子四拾五麻袋,包上標明奉天發交湖南第二路總指揮司令部查收字樣,經各學生拍照取種爲證,并由旅京湘民歐陽皎如等提起公訴等情,聲請轉電辦理。此事如果屬實,不惟荼毒吾民,且損失國際信用,關係匪輕,應請嚴電查究,痛予懲辦,以絶毒卉而伸國紀。并盼見復。
岑春煊、伍廷芳、唐繼堯、陸榮廷、林葆懌。有。印。
《各總裁致靳雲鵬查辦張敬堯速禁運烟電》,《軍政府公報·公電》修字第150號,1920年2月18日,石家莊:河北人民出版社,1987年,總第2372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