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主持公道將張敬堯撤任嚴懲電

請主持公道將張敬堯撤任嚴懲電

民國九年二月七日(1920年2月7日)報載

前據李漢丞等臚陳張敬堯各虐政,業經據情電告,迄無辦法見復。若再遷延,勢必釀成巨患,應請主持公道,將張敬堯撤任嚴懲,以安湘局。

《疆吏之電·西林臚叙張敬堯》,天津《大公報》1920年2月7日,第1張,第3版,第2欄,《大公報(天津版)》(49),北京:人民出版社,1983年影印,第4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