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飭楊以德釋放學生致靳雲鵬電
2025年10月20日
請飭楊以德釋放學生致靳雲鵬電
民國九年二月九日(1920年2月9日)
北京靳翼青先生鑒:
兹據天津各界聯合會代表馮驥駿禀稱,天津警察廳長楊以德縱警拘捕學生,詈擊交加,慘無人道,學生受傷者有百餘人之衆,并將被捕學生送交營務處,擬處以盗匪極刑等語。
查自去歲外交挫敗,人心憤慨,尤以學生爲最。雖其舉動或不免有稍過,處心實屬無他。有維持地方治安之責者,有時出而干涉,亦宜待以和平。近日群衆運動隨處皆有,此間地方有司遇此等事時,或處置失當,曾經煊等嚴重訓示,令其和平待遇,不得過涉張皇。誠以民心不平,必有其故,一味高壓,反愈激而愈勵,止之適以長之也。務請嚴電該省當局督飭該廳長,迅將被捕學生釋放,并將受傷之衆妥爲撫慰。學生爲國家元氣,愛護之不遑,而摧殘之當亦尊處所引爲痛心者也。
特此電聞,即請亮察。
岑春煊、伍廷芳、陸榮廷、唐繼堯、林葆懌。佳。印。
《各總裁致靳雲鵬轉飭楊以德釋放學生電》,《軍政府公報·公電》修字第154號,1920年3月6日,石家莊:河北人民出版社,1987年,總第2436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