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任务一 汽车保险理赔概述
【任务目标】
(1)掌握汽车保险理赔的概念。
(2)了解汽车保险理赔的特点。
(3)掌握汽车保险理赔的原则。
【任务描述】
经过你的介绍,客户李先生打消了对车险的疑虑,购买了全险,包括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机动车辆损失保险、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车辆自燃损失险、车身划痕损失险、不计免赔率特约险等。当李先生面对事故时,作为保险从业人员,你将怎么帮助李先生呢?制订学习工作计划并实施。
【相关知识】
一、汽车保险理赔的含义
汽车保险理赔是指保险人或委托理赔代理人在其承保的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导致损失,被保险人或委托代理人提出索赔的请求后,根据保险合同条款的约定,审核保险责任、确认损失程度并处理保险理赔的法律行为。
汽车保险理赔的质量取决于保险人理赔处理的效率和是否履行了保险合同的约定,关系到保险人的成本与信誉,也关系到被保险人的切身利益。对于人员伤亡较为严重或财产损失较大的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手续一般较复杂,理赔工作需要时间相对较长,容易引发保险双方的纠纷。所以,汽车保险理赔是整个汽车保险过程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保险人应当谨慎处理保险理赔的相关事宜。
二、汽车保险理赔的特点
理赔人员了解和掌握汽车保险理赔的特点是做好该项工作的前提。汽车保险与其他保险相比,理赔工作有其显著的特点,具体如下:
1.汽车流动性大
汽车经常处于移动状态,这就导致汽车发生事故的地点和时间具有不确定性,所以保险公司必须拥有一个全天候的报案受理机制和庞大而高效的查勘定损网络来支持理赔服务,做到随时随地都能接受报案并予以及时处理。
2.损失频率高且损失幅度较小
汽车出险频率较高,但每起事故损失金额较小,所以保险公司经营过程中需投入的精力和费用较大。另外,个案的赔偿金额虽然不大,但是由于事故数量多,总赔款仍是巨额数字,积少成多也将对保险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3.道德风险普遍
欺诈现象严重的主要原因是汽车保险具有标的流动性强、保险信息不对称、保险条款不完善、相关法律环境不健全等特点,这给了许多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4.受制于维修企业的程度较大
汽车保险中对车辆损失的赔偿方式多以维修为主,一旦因修理价格、工期和质量等出现纠纷,保险公司和维修企业将会被一并指责,保险公司会被认为服务质量差。事实上,保险公司只负责承担保险合同约定风险而导致的损失补偿,对事故车辆维修过程中产生的问题没有责任。
5.被保险人的公众性
在我国汽车保险业务开展的初期,被保险人主要是企事业单位。随着私家车的增加,被保险人中私家车车主的比例在逐年增加。这些被保险人文化、知识、修养差异较大,再加上他们对保险、交通事故处理、车辆修理等方面的知识匮乏,使得他们购买保险具有较大的被动色彩。另一方面,利益驱动,使得查勘定损和理算人员在理赔过程中与被保险人交流时存在较大障碍。所以,要求保险人对每个案件都提供较高的服务质量,不仅是技术上的,而且包括条款解释、行为举止、其他方面的咨询等。
三、汽车保险理赔的原则
汽车作为一种特殊的保险标的,具有流动性强、发生保险事故的比例高、牵涉面广、理赔情况复杂等特点。为了更好地贯彻保险经营方针,提高汽车保险理赔工作质量,汽车保险理赔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重合同、守信用原则
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的保险关系是通过保险合同建立起来的。保险人和被保险人的权利与义务,在保险合同中均有明确阐述。在理赔过程中,保险人要按合同的规定处理好每一件赔案。
2.实事求是原则
在汽车保险合同中,虽已对保险事故发生后的经济赔偿责任做了较细致的规定,但在实际生活中发生的案件各种各样,比事先预料的复杂很多。加之投保人往往对汽车保险了解不多,认为投保后只要出险就得赔付。这就要求保险人在评估保险事故损失时实事求是。
3.主动、迅速、准确、合理的原则
所谓“主动”,就是要求理赔人员对出险索赔案件要主动受理,不推诿;“迅速”就是指接险后反应快,及时到出险现场,办理赔案不拖延,赔付及时;“准确”就是要求保险人对损失案件勘查、定责定损以及赔款计算等,力求准确,不发生错赔或滥赔现象;“合理”是指理赔人员根据保险合同规定和实事求是的原则,分清责任,公平地处理赔案。
四、汽车保险理赔的有关注意事项
理赔的有关注意事项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①理赔要区分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
②报案不及时不赔。被保险人在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后应向事故发生地交警部门报案,同时一定要在48h内报案,否则有可能直接被拒赔。
③间接损失不赔。
④其他情况
a.车自燃。如果车内起火了,则应立即停车、灭火,向交警、消防队报警,同时通知保险公司。注意向处理事故的交警、消防部门索取责任认定书或火灾证明。
b.车在外地出事。如果车辆在外地出事,可以向所投保的保险公司报案,也可以向当地的保险公司报案,当地的保险公司会派出专业人员协助处理事故、核定事故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