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  总则——特殊的固定设备

1.2.2 总则——特殊的固定设备

除了第250节42条所介绍的一般规则外,《NEC》还包含了一些固定设备的裸露的非载流金属部件必须接地的规则。第250节43条要求以下设备的金属部件必须接地:配电盘构架和装置,管风琴,电动机架,电动控制器的附件,电梯和起重机,车库,影视工作室,带电的标志,投影仪,远程控制开关,信号和火警电路,照明器材,电动水泵,金属水井盖。一般地,与上述所提及特殊设备有关的任何裸露的金属非载流部件均必须接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