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16  缩放命令

更新于 2026年10月10日 版权声明
5.2.16 缩放命令

【执行方式】

命令行:SCALE

菜单栏:修改→缩放

快捷菜单:选择要缩放的对象,在绘图区域右击鼠标,从打开的快捷菜单上选择缩放。

工具栏:修改→缩放图示

【操作步骤】

命令:SCALE↙

选择对象:(选择要缩放的对象)

指定基点:(指定缩放操作的基点)(https://www.daowen.com)

指定比例因子或[复制(C)/参照(R)]<1.0000>:

【选项说明】

(1)采用参考方向缩放对象时。系统提示:

指定参照长度<1>:(指定参考长度值)

指定新长度:(指定新长度值)

若新长度值大于参考长度值,则放大对象;否则,缩小对象。操作完毕后,系统以指定的基点按指定的比例因子缩放对象。

(2)可以用拖动鼠标的方法缩放对象。选择对象并指定基点后,从基点到当前光标位置会出现一条连线,线段的长度即为比例大小。移动鼠标选择的对象会动态地随着该连线长度的变化而缩放,回车确认缩放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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