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3 延伸命令
更新于 2026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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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3 延伸命令
延伸对象是指延伸对象直至到另一个对象的边界线。如图5-53所示。

图5-53 延伸对象
【执行方式】
命令行:EXTEND
菜单栏:修改→延伸
工具栏:修改→延伸
功能区:“默认”选项卡中“修改”面板上的“延伸”按钮
【操作步骤】
命令:EXTEND↙
当前设置:投影=UCS,边=无
选择边界的边...(https://www.daowen.com)
选择对象或<全部选择>:(选择边界对象)
此时可以选择对象来定义边界。若直接回车,则选择所有对象作为可能的边界对象。
AutoCAD规定可以用作边界对象的对象有:直线段、射线、双向无限长线、圆弧、圆、椭圆、二维和三维多义线、样条曲线、文本、浮动的视口、区域。如果选择二维多义线作边界对象,系统会忽略其宽度而把对象延伸至多义线的中心线。
选择边界对象后,系统继续提示:
选择要延伸的对象,或按住Shift键选择要修剪的对象,或[栏选F()/窗交C()/投影P()/边E()/放弃U()]:
【选项说明】
(1)如果要延伸的对象是适配样条多义线,则延伸后会在多义线的控制框上增加新节点。如果要延伸的对象是锥形的多义线,AutoCAD2015会修正延伸端的宽度,使多义线从起始端平滑地延伸至新终止端。如果延伸操作导致终止端的宽度可能为负值,则取宽度值为0,如图5-54所示。
(2)选择对象时,如果按住Shift键,系统自动将“修剪”命令转换成“延伸”命令。

图5-54 延伸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