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4.2  施工图审查的要求

12.4.2 施工图审查的要求

对中央空调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要求,主要依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有关规定。对于没有通过节能设计专项审查的设计文件,规划管理部门不予办理规划许可证。对中央空调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是对施工图设计文件中涉及安全、卫生、环保及公众利益方面执行现行工程建设标准,特别是强制性条文情况等内容进行审查。因此,审查机构要坚持客观、严肃、公正和科学的态度

施工图程序审查的要求是:

1)审查结构在审查结束后,应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的项目施工图审查报告,报告应有审查人员的签字和审查机构的盖章。

2)对审查合格的项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收到审查报告后,应及时向建设单位通报审查结果,并颁发施工图审查批准书;审查不合格的项目,由审查机构提出书面报告,并将施工图退回建设单位,交由原设计单位修改后重新报送。

3)审查机构在收到审查材料后,应在一定期限内完成审查工作,并提出工作报告。

4)施工图一经审查批准,不得擅自进行修改。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进行涉及审查主要内容的修改时,必须重新报请原审批部门委托审查机构审查,并经过批准后方能实施。

5)施工图审查所需要的经费,由施工图审查机构向建设单位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