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行的税制结构
2026年01月15日
三、我国现行的税制结构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曾经多次进行税制改革,特别是经过1994年进行的全面性、结构性的工商税制改革。在此之后,我国基本确立了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复合税制体系。这种税制体系共包括19个税种,按其性质和作用大致可分为以下5类:
(1)流转税类。流转税类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和关税等,主要是对商品劳务的流转额或营业额征税,并在生产、流通或者服务业中发挥调节作用。
(2)资源税类。资源税类包括资源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主要是对开发和利用自然资源差异而形成的级差收入征税并发挥调节作用。(https://www.daowen.com)
(3)所得税类。所得税类包括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主要是在国民收入形成后,对生产经营者的利润和个人的纯收入征税并发挥调节作用。
(4)财产税类。财产税类包括房产税、契税、车船税等,主要是对某些财产价值征税并发挥调节作用。
(5)特定行为目的税类。特定行为目的税类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车辆购置税、耕地占用税等,主要是为了达到特定目的,对特定行为和特定对象征税并发挥调节作用。
其他几个特殊税种有烟叶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2000年暂停征收)和船舶吨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