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的优惠政策

四、消费税的优惠政策

属于消费税征收范围的应税消费品,一般不予减免税。目前,消费税的减免主要有:

(1)航空煤油,暂缓征收消费税。

(2)除国家限制出口消费品以外出口的应税消费品,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外贸代理出口的企业应税消费品,来料加工复出口的应税消费品,外商投资企业以“来料加工”“进料加工”贸易方式进口的应税消费品,暂缓征收消费税。

(3)企业生产销售达到低污染排放值标准(相当于欧洲Ⅱ标准)的小轿车、越野车和小客车,可减征30%的消费税。

(4)金银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零售环节由10%减按5%的税率征税。(https://www.daowen.com)

(5)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燃料油,暂按应纳税额的30%征收消费税。

(6)国产用作乙烯、芳烃类产品原料的石脑油,免征消费税。

(7)进口石脑油免征消费税。

(8)对无汞原电池、金属氢化物镍蓄电池(又称“氢镍蓄电池”或“镍氢蓄电池”)、锂原电池、锂离子蓄电池、太阳能电池、燃料电池和全钒液流电池免征消费税。

(9)2015年12月31日前对铅蓄电池缓征消费税。自2016年1月1日起,对铅蓄电池按4%税率征收消费税。

(10)对施工状态下挥发性有机物(VolatileOrganicCompounds,VOC)含量低于420g/L(含)的涂料免征消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