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税申报与缴纳
(一)纳税地点
土地增值税由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负责征收。所谓房地产所在地是指房地产的坐落地。纳税人转让房地产的坐落地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地区的,应按房地产所在地分别申报纳税。在实际工作中,纳税地点的确定又可以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纳税人是法人的
当转让的房地产坐落地与其机构所在地或经营所在地一致时,则在办理税务登记的原管辖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即可;如果转让的房地产坐落地与其机构所在地或经营所在地不一致时,则在房地产坐落地所管辖的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2.纳税人是自然人的
当转让的房地产坐落地与其居住所在地一致时,则在居住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当转让的房地产坐落地与其居住所在地不一致时,在办理过户手续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二)纳税申报
纳税人应当自转让房地产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向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税务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土地增值税。(https://www.daowen.com)
按照税法规定,纳税人应按照下列程序办理纳税手续:
(1)纳税人应在转让房地产合同签订后的7日内,到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向税务机关提交房屋及建筑物产权、土地使用权证书,土地转让、房产买卖合同,房地产评估报告及其他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资料。
(2)纳税人因经常发生房地产转让而难以在每次转让后申报的,经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以定期进行纳税申报,具体期限由税务机关根据情况确定。
土地增值税的纳税申报分为从事房地产开发纳税人和其他纳税人两种类型。这两类纳税人的纳税申报要求有所不同,具体如表8-4和表8-5所示。
表8-4 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适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纳税人识别号□□□□□□□□□□□□□□ 金额单位:元(列至角分)面积单位:m2

表8-5 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