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1 修剪
2025年09月26日
4.9.1 修剪
在AutoCAD中,可以修剪对象以与其他对象的边相接。在进行修剪操作时,可以选择对象作为边界,按<Enter>键结束边界选择后选择要修剪的对象。如果要将所有对象用作边
界,则在首次出现“选择对象”提示时直接按<Enter>键。 以下是修剪的操作范例。 在“快速访问”工具栏中单击“打开”按钮
,选择“修剪即学即练.dwg”图形文件来打开,文件
中的原始图形如图4-47所示。
图4-47 原始图形
在功能区的“默认”选项卡的“修改”面板中单击“修剪”按钮
,接着根据命令行提示进行以下 操作。
修剪结果如图4-49所示。修剪操作中可设置边选项来确定对象在另一对象的延长边处进行修剪。本例中,默认的边选项为“延伸”,如果要更改默认的边选项,则在“选择要修剪的对象,或按住Shift键选择要延伸的对象,或[栏选(F)/窗交(C)/投影(P)/边(E)/删除(R)/放弃(U)]:”提示下选择“边(E)”选项,接着在“输入隐含边延伸模式[延伸(E)/不延伸(N)]<延伸>:”提示下选择“不延伸”或“延伸”选项。“延伸”选项表示沿自身自然路径延伸修剪边使它与三维空间中的对象相交,“不延伸”选项用于指定对象只在三维空间中与其相交的修剪边处修剪。
图4-48 指定修剪边界
图4-49 修剪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