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不同项目有不同的要求,在货物、服务的招标采购中,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且对招标文件做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得少于三家;在工程项目的招标中,有效投标不应少于三家或若不足三家但仍有竞争性,例如在固定低价或组合低价招标中,若经评审只有一家合格的投标人,仍可确定其为中标(候选)人。(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