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9.招标救济有什么意义?
答:可避免招标人在招标中遭受不必要的损失,见本书问答第135条。若招标人有过错的,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案例5-71:某单位委托招标采购发电机和抽水泵,所有投标文件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经评审,最低价的发电机和抽水泵是不同国家的产品,无法配套使用。由于招标人预先未提出发电机和抽水泵要配套使用,最终招标人因规格制订不明确遭受了损失。在本案例中,若采购资金是财政资金,可依据《政府采购法》以损害公共利益为由不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但应承担违约责任,向中标人双倍返还投标保证金。(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