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疗药物过敏反应

更新于 2026年11月07日 版权声明
化疗药物过敏反应

局部表现为荨麻疹、药疹、剥脱性皮炎;全身表现为Ⅰ型-Ⅳ型过敏反应,严重者会导致死亡。对于过敏反应发生率较高、程度较严重的化疗药物需要预防性抗过敏治疗。如紫杉醇、博来霉素等,无论剂量大小、滴注时间长短,必须行抗过敏预处理;局部荨麻疹并非停药指征,但要严密观察或治疗好转后继续用药;如有全身过敏表现,应立即停药,联合应用H1、H2 受体拮抗剂,并根据病情变化适当应用糖皮质激素、升压药或支气管扩张药。(https://www.daowe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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