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处理原则
更新于 2026年11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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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处理原则
1.当找出原因处理后仍无效果时,基层医生应把难治性高血压病人转至上级医院的高血压专科进行治疗。在所有努力失败后,再在严密观察下停用现有降压药,重新开始应用一种新的、简单的治疗方案,可能有助于打破这种恶性循环(图06-2)。

图06-2 处理原则
2.不推荐β受体阻滞剂与α受体阻滞剂联合应用,尤其是对于老年患者。(https://www.daowen.com)
3.以个体化情况正确选择降压药物和应用方法,灵活调整用药剂量及服用方法是治疗难治性高血压的关键,并结合24h动态血压监测。如患者呈非勺型血压,应晚上服用降压药物,并注意降压药物的合理搭配;如合并糖尿病,不宜选用β受体阻滞剂与利尿剂组合,因为这种组合对代谢不利,可增加脂代谢异常的发生率。
4.尽可能选用依从性强的降压药物(硝苯地平控释片、氯沙坦钾氢氯噻嗪等长效降压药)治疗难治性高血压,同时更要强调高血压的综合治理,如改善不良的生活方式、限制食盐的摄入(每日少于5g)、戒烟、限酒等。重视血脂、血糖控制,有将减重进行到底的决心。
5.应重视对每一个高血压患者进行危险分层,严格评价靶器官损害,依不同靶器官损害,选择合适的降压药物治疗,如合并冠心病者宜选β受体阻滞剂治疗;合并糖尿病者首选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及钙离子拮抗剂治疗;合并左心室肥厚者应首选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或血管紧张素Ⅱ受体拮抗剂及钙离子拮抗剂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