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高血压危象治疗新观念及流程
1.高血压危象一旦发生,要分秒必争、全力抢救,其预后与抢救治疗是否及时和正确密切相关。特别强调要保持呼吸道通畅,迅速适当地降压,保护靶器官,避免或减轻心、脑、肾、眼底视网膜等靶器官由于血压急骤升高而产生的严重并发症。
2.大部分高血压危象患者应立即降压,如降压及时,1h内可使平均血压降低20%~25%,2~6h内可将收缩压降至160mmHg,舒张压降至100~110mmHg,24~48h内可将血压降至正常范围。(https://www.daowen.com)
3.对于缺血性脑卒中患者,平均动脉压大于130mmHg或收缩压大于220mmHg时开始降压,为了维持脑卒中急性期半暗带区域合适的灌注压,收缩压维持在180mmHg左右,舒张压维持在100~105mmHg为宜。但如果患者有缺血性脑卒中合并心肌梗死、心衰、肾功能不全、主动脉夹层等症状时,不遵循此降压原则,应采取迅速降压策略。如患者为出血性脑卒中,为了减少再次出血的危险,应积极降压,在6~12h内将血压降低20%~25%为宜。
4.静脉给药:静脉给药时,首选药物硝普钠、乌拉地尔、拉贝洛尔等。近年来,钙拮抗剂、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以及α、β受体双重抑制剂,这三类药物均具有起效快、使用方便、改善靶器官灌注的优点。特别是其降压作用强度随血压下降而减弱,过度降压的副作用较少见。临床实践证实,此三类药是抗高血压危象较理想的药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