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业危害发生的基本条件
人体直接或间接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时发生职业病,还必须具备一定的作用条件。有害因素的性质(职业性有害因素的基本结构和理化性质)、有害因素的浓度和强度(接触浓度、强度和接触时间)、个体的健康状况(健康状况、营养状态、生活习惯、体育锻炼、年龄因素和遗传因素)、性别差异(女性、孕妇、哺乳期更敏感)、某些器官和系统对特定的化学物敏感程度、防护水平(劳动卫生条件、个人防护装备、防护知识)、精神(心理)性职业紧张程度等,均可能影响职业危害的易感性和损害性。我国职业病呈现五大特点:职业病危害人数多,患病数量大;职业病危害分布行业广,中小企业危害严重;职业病危害流动性大、危害转移严重;职业病具有隐匿性、迟发性特点,危害往往被忽视;职业病危害造成的经济损失巨大,影响长远。只有认真落实《职业病防治法》,不断强化卫生监督管理力度,加强个人防护和健康教育,强化预防措施,才能减少或消除职业病的发生发展,利国利民。(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