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性毒物危害的控制原则
(一)根除毒物
从生产工艺流程中消除有毒物质,可用无毒或低毒物质代替有毒或高毒物质,例如用硅整流器代替汞整流器,用无汞仪表代替含汞仪表;使用二甲苯代替苯作为溶剂或稀释剂等。但替代物不能影响产品质量,并需经毒理学评价,其实际危害性较小方可应用。因工艺要求必须使用高毒原料时,应强化局部密闭和(或)通风排毒,并经净化处理等措施,实行特殊管理。
(二)降低毒物浓度
减少人体接触毒物浓度,以保证不对接触者产生明显健康危害是预防职业中毒的关键。其中心环节是加强技术革新和通风排毒措施,将环境空气中毒物浓度控制在国家职业卫生标准以内。
(三)工艺、建筑布局
生产工序的布局不仅要满足生产上的需要,而且应符合职业卫生要求。有毒物逸散的作业,应根据毒物的毒性、浓度和接触人数等对作业区实行区分隔离,以免产生叠加影响。有害物质发生源应布置在下风侧;如布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时,将产生有毒气体的生产工艺过程布置在建筑物的上层。可产生有毒粉尘飞扬的厂房,其表面应符合有关卫生要求,防止沾积尘毒及二次飞扬。
(四)个体防护(https://www.daowen.com)
个体防护是预防职业中毒的重要辅助措施。个体防护用品包括呼吸防护器、防护头盔、防护眼镜、防护面罩、防护服和皮肤防护用品等。在使用前,应对使用者加以培训;平时经常对防护用品保持良好的维护措施,才能很好地发挥效用。在有毒物质作业场所,还应设置必要的卫生设施,如盥洗设备、淋浴室、更衣室和个人专用衣箱。对于能经皮肤吸收或局部作用危害大的毒物,还应配备皮肤和眼睛的冲洗设施。
(五)职业卫生服务
健全的职业卫生服务在预防职业中毒中极为重要,职业卫生人员除积极参与以上工作外,应对作业场所空气中毒物浓度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测和监督;对接触有毒物质的人群实施健康监护,认真做好上岗前和定期健康检查,排除职业禁忌证。发现早期的健康损害,并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
(六)安全卫生管理
管理制度不全、规章制度执行不严、设备维修不及时及违章操作等常是造成职业中毒的主要原因。因此,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来消除可能引发职业中毒的危险因素具有重要作用。应做好管理部门和作业者的宣传教育,有毒作业人员拥有对职业中毒危害的“知情权”,企业及安全卫生管理者应尽“危害告知”义务,双方共同参与职业中毒危害的控制和预防。
此外,对接触毒物的作业人员,应给予合理的有毒作业保健待遇,适当开展体育锻炼,以增强体质,提高机体抵抗力。
(任丽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