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接收凭证及使用范围
2026年01月22日
4 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接收凭证及使用范围
4.1 党员工作调离,党员外出地点或工作单位相对固定且外出时间6个月以上的,应当开具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参见附录A),转出正式组织关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转出后,党员应在转入单位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对于外出学习工作、没有调离原单位的党员,转入单位经商转出单位党组织同意,可在原党支部交纳党费,在现工作单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4.2 外出时间6个月及6个月以内的,一般应当开具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信(参见附录B)。持党员证明信的党员,其组织关系没有转移,仍在原支部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缴纳党费和享有表决权、选举权、被选举权。
4.3 短期外出开会、参观、学习、实习、考察等,时间在3个月及3个月以内,无需证明党员身份的,可不开具党员组织关系凭证。但安排学习考察活动的单位有要求的,应当开具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信。
4.4 外出地点、时间不确定的,一般应当持有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 (https://www.daowen.com)
4.5 党员在单位内部工作部门发生变动的,也应及时转移党员组织关系。
4.6 退休党员的组织关系应转入退休干部党支部。未设置退休干部党支部的,由上级党组织统一安排。
4.7 集体外出、地点相对集中且外出时间较长的党员,可不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由原所在党组织在他们中建立临时党组织并进行管理,所去地方或单位党组织协助管理;也可以由原所在党组织委托所去地方或单位党组织管理,原所在党组织协助管理。
4.8 党员组织关系的转移接收应由其所在基层党委或上级党组织办理。党支部不能直接转移接收党员组织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