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接收程序

5 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接收程序

5.1 党员组织关系转出程序

5.1.1 机关党员工作单位或部门发生变化,以及外出学习、挂职、退休等,由其党组织关系所在的基层党委或上级党组织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

5.1.2 党员应当持党支部上级党委开具的组织关系介绍信或党员证明信,在有效期内及时去接收单位的党组织办理转入手续。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或党员证明信有效期一般按30天开具,特殊情况最长不超过90天。党员逾期未办理接收手续的,接收单位的党组织应当严肃批评教育。 (https://www.daowen.com)

5.2 党员组织关系接收程序

机关单位或基层党委收到转入党员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证明信后,要及时将党员编入党支部,并通知党支部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