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的权利和义务

更新于 2026年10月26日 版权声明
二、护士的权利和义务

(一)护士的权利

1.自主护理权

护士的一项基本权利。是指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护士有权根据治疗、护理的需要,询问病人的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制订与实施护理措施、报告与隔离传染病病人等。

2.特殊干涉权

是指在特定情况下限制病人自主权以维护病人、他人或社会的根本利益。为了避免与病人自主权相违背,护士应十分审慎地行使特殊干涉权。只有当病人自主原则与生命价值原则、有利原则、无害原则、社会公益原则发生冲突时才考虑使用。

3.工资、福利待遇的保障权

护士执业,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取工资报酬、享受福利待遇、参加社会保险的权利。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克扣护士工资,减低或者取消护士福利等待遇。

4.安全执业权

有获得与工作相适应的卫生防护、医疗保健服务的权利,从事直接接触有毒有害物质、有感染传染病危险工作的护士,有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接受职业健康监护的权利,患职业病,有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获得赔偿的权利。

5.晋升和学习培训的权利

护士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与本人业务能力和学术水平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权利;有参加专业培训、从事学术研究和交流、参加行业协会和专业学术团体的权利。

6.获得表彰、奖励的权利

护士受到表彰、奖励时,应享有相应待遇的权利,对长期从事护理工作的护士应当颁发荣誉证书。

7.人格尊严和人身安全不受侵犯权

扰乱医疗秩序,阻碍护士依法开展执业活动,侮辱、威胁、殴打护士,或有其他侵犯护士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护士的义务(https://www.daowen.com)

1.依法执业的义务

护士执业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技术规范的规定,这是护士执业的根本准则,即合法性原则。通过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技术规范的约束,护士履行对病人、病人家属以及社会的义务。

2.紧急救治病人的义务

护士在执业活动中,发现病人病情危急,应当立即通知医师;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病人生命,应当先行实施必要的紧急救护。

3.正确执行医嘱的义务

护士发现医嘱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应当及时向开具医嘱的医师提出;必要时,应当向该医师所在科室的负责人或者医疗卫生机构负责医疗服务管理的人员报告。

4.记录和妥善保管病历的义务

护士应按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要求及时认真书写并妥善保管病历资料。

5.保护病人隐私的义务

护士应当尊重、关心、爱护病人,保护病人的隐私。

6.向病人解释和说明的义务

为了很好地维护病人的知情同意权,护士应将病人的病情、诊疗护理措施、医疗费用和预后等情况如实告诉病人,并及时回答病人的疑问和咨询。如诊断结果不良如恶性肿瘤、精神性疾病等,需对病人实行保护性医疗时,护士应将有关情况告知病人家属。

7.积极参加公共卫生应急事件救护的义务

护士有义务参与公共卫生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发生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严重威胁公众生命健康的突发事件,护士应当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或者所在医疗卫生机构的安排,参加医疗救护。

(三)护士违反义务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承担法律责任有3种形式:警告、暂停执业活动(6月~1年)、吊销其护士执业证书(2年内不得申请执业注册),记入护士执业不良记录。

✍AI写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