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4 数据编辑
更新于 2026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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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数据编辑
8.4.1 基本要求
8.4.1.1 在数据提取和外业调查、补测完成后,应进行数据编辑工作,包括数据编绘、属性录入和整理、注记等;
8.4.1.2 数据编辑时,要素提取的数据和其他补测、调查数据不应改动,存在问题时应进行外业检查;各种注记如名称、数字等位置合理;元数据文件内容填写完整;
8.4.1.3 数据编辑应保证不失真、主次有别、层次分明,全面检查和修改各类定位错误、遗漏、拓扑错误、图层错误、属性错误、要素关系错误、几何图形问题等错漏现象;
8.4.1.4 资料收集、现场调查和大数据融合获取的属性应相互结合使用;对文本资料进行梳理和电子化,提取需要的属性信息,并将原始资料进行归档;外业对地理要素进行属性调查,同时结合资料收集的属性信息,内业梳理完成后把属性添加至相应的要素中。
8.4.2 几何拓扑关系
几何拓扑关系应符合以下要求:
a)应保证要素的几何类型和空间拓扑关系正确;(https://www.daowen.com)
b)面状要素应封闭,不应出现零长度线和悬挂点、线,一个面要素有且只有一个标识点,标识点应落在面内部,相邻面要素的边线应重合,同类面要素间不应自重叠和自相交;
c)线状要素不应自重叠和自相交,构成几何网络的线状要素应保证结点的相交性、连通性;
d)数据中不应有无意义的点、线和面。
8.4.3 属性数据
属性数据编辑应符合以下要求:
a)地理要素的属性数据内容应填写完整、正确;
b)当野外调查、数据收集、大数据融合等方法获取的属性信息存在矛盾时,应进行综合分析,以野外调查属性数据为准;
c)点、线状注记的文本属性信息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