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 一般规定
10.1.1 静态高清地图生产的数据源可包括全要素地形数据、全要素实景模型、车载点云数据、全景影像以及DOM数据等。
10.1.2 静态高清地图成果可包括静态交通要素和融合传感数据,采用通用数据格式。
10.1.3 静态高清地图成果在空间组织上应符合本部分4.1.4的要求,在内容上应分层组织。(https://www.daowen.com)
10.1.4 静态高清地图成果中矢量数据几何接边应符合本部分8.1的要求,并对属性进行一致性处理。
10.1.5 静态高清地图成果应能通过要素之间关联关系的构建形成高精度导航电子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