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约的基本程序
2026年07月27日
二、签约的基本程序
就业协议的签订是在毕业生和用人单位供需见面、双向选择之后达成一致意见的结果。签约一般须经过以下的程序。
(1)由毕业生本人在协议书上以文字的形式,明确表达自己同意到选定单位应聘工作的意愿,同时签署本人姓名。
(2)由用人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代表单位签署同意接收该毕业生的文字意见,并签字盖章。如果该单位没有人事决定权,则还需要报送其上级主管部门签字盖章,予以批准认可。
(3)毕业生所在院(系)和学校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签字盖章。(https://www.daowen.com)
(4)报学校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在完成上述程序之后,协议就正式生效,并列入国家就业方案,下达学校和有关部门、地区执行。
随着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国家和高校的审批权力将日益弱化。目前,在一些地区和高校已经在此方面迈出重要一步,学校在就业协议上的签字已经基本不具有审批的意义,而是起鉴定的作用。可以相信,在不久的将来,在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中,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将拥有完全的自主选择权,学校和政府主管部门不再需要直接审批就业协议,而只需要掌握毕业生就业情况即可。
现行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协议签订以后,其中一份由毕业生本人收存;一份交学校就业主管部门,作为列入学校就业建议方案的依据;一份交用人单位,作为接收毕业生就业的凭证,并以此做好相应的人事及其他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