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5 安全管理
【案例115】背景资料:A公司承接一座城市跨河桥,合同价为6 000万元,上部为双跨现浇预应力混凝土连续箱梁结构,跨径为40 m+40 m,箱梁底板距施工期河流水面12 m左右。桥台采用扩大基础,基坑深7 m,咬合式排桩围护结构,钢管支撑。桥墩承台采用钻孔灌注桩基础。施工影响范围内有一条直埋市政燃气管线。
桥梁上部结构采用碗扣式支架法施工。因所跨越河道流量较小、水面窄,项目部施工设计采用4只管涵(每跨支架下2只)导流,回填河道并压实处理后作为支架基础。待上部结构施工完毕以后挖除,恢复原状。A公司按照合同约定依法将基坑和支架施工作业分别分包给了专业公司B和C,将部分劳务作业分包给劳务公司D。该公司按合同约定派出80名劳务人员进场作业。支架施工前,按规定要求对支架基础进行了预压。
施工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一:项目部建立了以项目技术负责人为组长的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包括A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A公司项目部为工程配备了1名专职安全员,B和C公司没有配备,D公司配备1名。A公司为提高安全管理水平,要求本项目负责人接受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
事件二:项目开工前,A公司专职安全员通过工地广播对A、B、C、D公司全体施工人员做了一次性安全技术交底。
【问题】
1.本项目涉及的施工安全风险有哪些?(风险类别:事故类型)
2.事件一中,项目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的建立和组成是否合适?为什么?
3.事件一中,项目中安全员的配备是否符合规定?应该如何配置?
4.事件一中,除了项目负责人之外,还应该有哪些人需要进行职业健康安全教育与培训?
5.事件二中,安全技术交底有何不妥之处?
6.安全技术交底的内容是什么?
【参考答案】
1.施工安全风险: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机械伤害、坍塌、淹溺和窒息、火灾。
2.不合适。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组成。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是项目工程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全面领导责任
3.不符合规定。A公司合同价为6 000万元,按照规定应配备2名专职安全管理员,B和C公司作为专业承包单位,应当配置至少各一名专职安全员;D公司劳务施工人数超过50人,应当配备2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4.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特殊工种、其他职工、重新上岗职工、新入场工人需进行职业健康安全教育与培训。
5.安全技术交底是法定管理程序。施工负责人在施工作业前分派施工任务时,应对相关管理人员、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还需有交底人、被交底人、专职安全员进行签字确认,留有书面材料存档。
6.安全技术交底的内容:工程概况、施工方案、施工方法、安全技术措施、操作规程、危险因数、规范标准、应急措施。
【案例116】背景资料:A公司承接一座城市跨河桥,合同价为6 000万元,上部为双跨现浇预应力混凝土连续箱梁结构,跨径为40 m+40 m,箱梁底板距施工期河流水面12 m左右。桥台采用扩大基础,基坑深7 m,咬合式排桩围护结构,钢管支撑。桥墩承台采用钻孔灌注桩基础。施工影响范围内有一条直埋市政燃气管线。
桥梁上部结构采用碗扣式支架法施工。因所跨越河道流量较小、水面窄,项目部施工设计采用4只管涵(每跨支架下2只)导流,回填河道并压实处理后作为支架基础。待上部结构施工完毕以后挖除,恢复原状。A公司按照合同约定依法将基坑和支架施工作业分别分包给了专业公司B和C,将部分劳务作业分包给劳务公司D。该公司按合同约定派出80名劳务人员进场作业。支架施工前,按规定要求对支架基础进行了预压。
施工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一:因为工期紧张,项目部从A公司抽调20名公路施工员进场立即投入施工。因起重机司机生病,现场安全员指定一名货车驾驶员临时代班。该司机曾接收过培训并系统学习过起重机操作技术,完全具备操作起重机的工作能力,施工得以继续进行。
事件二:因脚手架和支架搭设施工人手不足,影响施工进度,项目部又从A公司后勤临时借调3名工作人员参与施工,其中一人具备登高架设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自去年5月份由施工现场调入后勤工作。
事件三:为了防止意外事故发生,项目部在施工现场的出入口及主要施工区域和危险部位设置了相应的安全标志。项目部还制定了施工现场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记录资料不全,只有企业安全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以及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几份材料,要求负责的专职安全员补充整理。
【问题】
1.事件一中,项目部从A公司抽调20名公路施工员进场施工的做法有何不妥?应该怎么做?
2.事件一中,货车驾驶员能否操作起重机?
3.事件二中,项目部从公司后勤临时借调的人员能否从事支架和脚手架的搭设施工?为什么?
4.本项目还涉及哪些特种作业人员?
5.应急救援预案应包括哪些内容?
6.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具备什么样的资质条件?
7.施工现场应该设立哪些安全标志?
8.事件三中,施工现场安全记录资料还应补充哪些内容?
【参考答案】
1.不妥。项目部要检查从A公司抽调的20名公路施工员有没有上岗证,任职能力是否与本工程匹配,然后再进行技术培训,最后还要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后方可上岗。
2.不能。起重机司机属于特种作业人员,要求培训考试合格后持特种人员上岗证,而货车司机临时代班属于无证上岗。
3.不能。脚手架和支架搭设施人员属于特种作业人员,要求培训考试合格后持特种人员上岗证,且离开特种作业岗位半年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需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试,合格后方可从事该作业。借调3名工作人员中,两人属于无证上岗,一人虽然有证,但离岗已经超过半年,需重新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该作业。
4.本项目还涉及电焊工、起重机司机、起重信号工、司索工、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场内机动车司机、桩机操作工、混凝土泵操作工。
5.救援应急预案内容:应急救援组织、救援人员、救援设备与器材、培训与演练、信息发布、应急响应、预防与预警。
6.特种作业人员资质条件:年龄满18周岁;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参加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并成绩合格;符合相应工种作业特点需要的其他条件。
7.施工现场应设安全标志如下:
(1)设置安全风险源公示牌和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控制要点;
(2)绘制安全标志布置图,安全标志设置后应当进行统计记录,并填写施工现场安全标志登记表;
(3)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指示标志,夜间留设红灯示警。
8.还应补充的内容:施工现场安全监督备案登记表,地上地下管线及建(构)筑物资料移交单,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统计,安全资金投入记录,工程概况表,项目重大危险源识别汇总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家论证表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汇总表,项目安全风险源控制措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安全技术交底,特种作业人员登记表,作业人员安全教育记录表,施工现场检查评分表,违章处理记录等相关资料。
【案例117】背景资料:A公司承接一座城市跨河桥,合同价为6 000万元,上部为双跨现浇预应力混凝土连续箱梁结构,跨径为40 m+40 m,箱梁底板距施工期河流水面12 m左右。桥台采用扩大基础,基坑深7 m,咬合式排桩围护结构,钢管支撑。桥墩承台采用钻孔灌注桩基础。施工影响范围内有一条直埋市政燃气管线。
桥梁上部结构采用碗扣式支架法施工。因所跨越河道流量较小、水面窄,项目部施工设计采用4只管涵(每跨支架下2只)导流,回填河道并压实处理后作为支架基础。待上部结构施工完毕以后挖除,恢复原状。A公司按照合同约定依法将基坑和支架施工作业分别分包给了专业公司B和C,将部分劳务作业分包给劳务公司D。该公司按合同约定派出80名劳务人员进场作业。支架施工前,按规定要求对支架基础进行了预压。
施工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一:A公司在日常安全检查中发现,现场部分特种作业人员不具备相应资格,遂提出整改方案。A公司在专项安全检查中发现,B公司违反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要求,部分设备私自随意从配电箱中接电,对安全生产构成威胁,遂要求B公司立即进行整改,但B公司拒不整改,导致配电箱用电超负荷引起火灾,导致3人受重伤,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工期损失5日。B公司及时将事故有关伤亡和经济损失的情况上报监理工程师。
事件二:在支架搭设施工过程中,现场专职安全员发现部分支架基础处于积水状态,支架结构存在横向扫地杆缺失、扣件紧固不到位、立柱垫块缺失等问题,存在支架坍塌的隐患。该安全员只对上述情况进行了详细记录。
事件三:现浇梁预应力筋张拉施工过程中,安全技术交底不清导致张拉过程中预应力筋断裂,梁板断裂倾覆,模板和支架垮塌,现场10人受重伤,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 100万元。现场安全员立即上报了项目经理,项目部及时组织人员对伤员进行抢救。A公司为受伤人员支付了医疗费用并进行了合理赔偿,同时积极组织力量对现场进行清理和恢复,准备立即重新组织施工以保证工期,但被当地政府建设和安监部门叫停。
事件四:事故依法处理后,项目部完成了箱梁施工,然后对模板和支架进行了拆除,移除导流管涵,恢复河道。
【问题】
1.事件一中,火灾事故中B公司上报安全事故的程序是否正确?应该如何上报?
2.对分包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A公司应该做好哪些工作?
3.B公司安全生产责任有哪些?
4.事件一配电箱火灾事故中,A、B公司应对安全事故负怎样的责任?
5.对于事件二中发现的问题,应该如何正确处理?
6.事件三中,现浇梁预应力筋张拉垮塌安全事故的等级是什么?
7.现浇梁在预应力筋张拉施工前,除了要严格履行安全技术交底程序之外,为了保证施工安全还需要做好哪些准备?
8.事件三中,A公司事故处理过程有何不妥?请给出正确做法。
9.模板和支架拆除的安全措施有哪些?
【参考答案】
1.不正确。事故发生后,B公司现场人员人应立即将事故概况(包括伤亡人数、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原因)等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并有组织、有指挥地抢救伤员、排除险情。
2.(1)审查分包方的安全施工资格和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不应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分包方;
(2)分包合同中明确分包方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
(3)对分包方提出安全要求,并认真监督检查:
(4)对违反安全规定冒险蛮干的分包方,应责令整改;
(5)应统计分包方的伤亡事故,并按分包合同约定协助处理分包方的伤亡事故。
3.(1)认真履行分包合同规定的安全生产责任。
(2)遵守总包方的有关安全生产制度,服从总包方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3)及时向总包方报告伤亡事故并参与调查,处理善后事宜。
4.A、B公司应对安全事故负连带责任。
5.现场专职安全员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于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应当立即制止。
6.属较大事故;因为现场10人受重伤,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 100万元。
7.应做好“六不张拉”工作:没有预应力筋出厂材料合格证,预应力筋规格不符合设计要求,配套件不符合设计要求,张拉前交底不清,准备工作不充分,安全设施未做好,混凝土强度达不到设计要求,不张拉。
8.事故处理程序不妥,重新复工不妥。事故处理程序:发生事故后迅速抢救伤员并保护好事故现场;由企业主管部门会同事故发生地的市(或者相当于设区的市一级)劳动安全监察、公安、工会组成的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现场勘察;分析事故原因、确定事故性质;事故的审理与结案。复工程序:依据事故的处理情况,适当时间提出工程复工申请,向建设单位报告经批准,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复工令,恢复正常施工。
9.拆除安全措施:
(1)拆除现场应设作业区,其边界设警示标志,并由专人值守,非作业人员严禁入内。
(2)采用机械作业时应由专人指挥。
(3)应由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上下同时作业。
(4)严禁敲击、硬拉模板、杆件和配件。
(5)严禁抛掷模板、杆件、配件。
(6)拆除的模板、杆件、配件应分类码放。
【案例118】背景资料:某城市市区主要路段的地下两层结构工程,地下水位在地面以下2.0 m。基坑平面尺寸为145 m×20 m,基坑挖深为12 m,围护结构为600 mm厚地下连续墙,采用4道φ609 mm钢管支撑,竖向间距分别为3.5 m、3.5 m和3 m。基坑周边环境:西侧距地下连续墙2.0 m处为一条4车道市政道路;距地下连续墙南侧5.0 m处有一座5层民房;距地下连续墙外沿12 m范围内有3条市政管线。
项目部采取现场钉木桩挂2.0 m高安全网作为施工围挡,要求专职安全员在基坑施工期间作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进行安全管理,对施工安全全面负责。安全员要求对电工及架子工进行安全技能培训,考试合格持证方可上岗。
施工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一:监理工程师在审查基坑监测方案时发现,基坑监测项目主要为围护结构变形及支撑轴力。
事件二:由于第四道支撑距坑底仅2.0 m,造成挖机挖土困难,项目部强行将第三道支撑下移1.0 m,取消第四道支撑,被监理工程师制止。
【问题】
1.指出本工程现场围挡不合要求之处,施工围挡还应有哪些要求?
2.项目部由专职安全员对施工安全全面负责是否妥当?为什么?简述专职安全员的职责。
3.安全员要求持证上岗的特殊工种不全,请补充。
4.根据《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 120—2012),结合本案例背景资料,补充监测项目。
5.事件二做法为何被制止?若按该支撑做法施工可能造成什么后果?
【参考答案】
1.本工程现场围挡不合要求之处:围挡不能采用钉木桩挂安全网,应该采取硬质材料;围挡的高度不应该是2.0 m,因为工程处于市区,高度应为2.5 m。施工围挡还应满足以下要求:应在施工现场连续布设,不能留有缺口,围挡干净整洁,围挡外侧应有企业的名称或者标识,应在围挡合适位置设置夜间警示灯。
2.项目部由专职安全员对施工安全全面负责不妥当。理由: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是本工程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应由其对施工安全全面负责。
专职安全员的职责:
(1)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2)现场监督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
(3)对作业人员违规违章行为有权予以纠正或查处;
(4)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权责令立即整改;
(5)对于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有权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
(6)依法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3.安全员要求持证上岗的特殊工种不全,还需补充电焊工、爆破工、机械工、起重工、机械司机。
4.补充的监测项目:周围建筑物、地下管线、道路沉降,基坑地面沉降,地下水位,土压力,支护结构顶部水平位移,支护结构深部水平位移,支撑立柱沉降。
5.因本工程基坑开挖深度达12 m,故基坑的支护工程需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且需要组织专家论证。经过专家论证的专项方案若有重大修改时,需要重新编制专项方案,并组织专家论证。因此,项目部自行取消第四道支撑,将第三道支撑下移的做法被监理工程师制止。
若按该支撑做法施工可能造成的后果:地下连续墙支撑间距过大,地连墙受力载荷分布不均匀,造成部分部位受力集中,引起地连墙破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