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功能区水质达标评价

更新于 2026年10月10日 版权声明
5 水功能区水质达标评价

根据《水功能区划分标准》(GB/T 50594-2010),水功能区划为二级体系(见图4-27),即一级区划和二级区划。

一级水功能区分四类,即保护区、保留区、开发利用区、缓冲区。二级水功能区将1级水功能区中的开发利用区具体划分为饮用水源区、工业用水区、农业用水区、渔业用水区、景观娱乐用水区、过渡区、排污控制区7类。一级区划在宏观上调整水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的关系,协调地区间关系,同时考虑持续发展的需求;二级区划主要确定水域功能类型及功能排序,协调不同用水行业间的关系。

图4-27 水功能区划分级分类体系(https://www.daowen.com)

保护区是指对水资源保护、自然生态系统和珍稀濒危物种的保护具有重要意义,需划定保护的区域。缓冲区是指为协调省际间、用水矛盾突出的地区间用水关系而划定的区域。开发利用区是指为满足工农生产、城镇生活、渔业、娱乐等功能需求而划定的区域。保留区是指目前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不高,为今后水资源可持续利用而保留的区域。饮用水源区是指为城镇提供综合生活用水而划定的区域。工业用水区是指为满足工业用水需求而划定的区域。农业用水区是指为满足农业灌溉用水需求而划定的区域。渔业用水区是指为满足鱼、虾、蟹等水生生物养殖需求而划定的水域。景观用水区是指以满足景观、疗养、度假和娱乐需求为目的的江河湖库等水域。过渡区是指为满足水质目标有较大差异的相邻水功能区间水质状况过渡衔接而划定的水域。排污控制区是指生产、生活废污水排污口比较集中的水域,且所接纳的废污水对水环境不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上一章 ↓下一章
关注公众号获取验证码
复制内容需要验证码(7.99元/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