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 江西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总体状况

更新于 2026年10月10日 版权声明
5.1 江西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总体状况

在2011年之前,江西省已经建立了水功能区划体系,并开展了相应的监测达标评价。根据《水功能区划分标准》(GB/T 50594-2010),江西省在2011—2012年期间对水功能区划进行了完善。2011年,江西省共有181个国家重耍水功能区,对其中110个水功能区开展了水质常规监测。2012年国家重要水功能区数量减少3个,但开始实现全覆盖监测。江西省共446个省级水功能区,监测个数从2011年的210个逐年增加至2015年的434个。对水功能区进行水质达标评价分为全因子达标评价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主耍控制项目达标评价。全因子达标评价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除水温、总氮、粪大肠菌群以外的21个基本项目,以及表2中的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补充项目,评价范围不包含无水质目标的排污控制区。国家重要水功能区中只有一个为排污控制区,不在评价范围。水功能区纳污限制红线主要控制项目则只包括高锰酸盐指数和氨氮两项。本节选择2011—2015年《江西省水资源公报》公开的水功能区全因子达标评价结果分析江西省水功能区水环境状况变化趋势。

图4-28 2011—2015年江西省水功能区总体达标率(https://www.daowen.com)

图4-28显示了2011—2015年江西省水功能区全因子评价达标率变化趋势。国家重点水功能区水质达标情况良好,且呈现平稳上升趋势。2011年国家重点水功能区达标率为80.0%,2015年增加到87.6%。自2012年实现国家重点水功能区评价全覆盖以来,达标率提升了4.5个百分点。省级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高于国家重点水功能区,2011—2015年省级水功能区全因子评价达标率为85.2%~88.1%,2015年较2011年提升2.9个百分点。未达标的水功能区主要超标项目为氨氮和总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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