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强工程建设中的“环节监管”
合理配置权力资源,避免权力过于集中、权力僭越、权力错位、权力监管缺失,应从认知主体——“人”这个最基本的环节开始,把工程建设的各项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使权力从内部、从根本层面在轨道内和阳光下运行”[13]。比如,在工程招投标阶段,有关部门应对所有的招投标预算成本进行认真审查,排除那些在工程投标时有意将报价调低至成本之下,而在工程开始后又提高工程造价的不合理投标。同时,要对工程承包商进行严格监督,所有的工作环节都应以会议公开讨论、结果公示等形式透明化、公开公平化,把工程建设的各项环节“放在阳光下”,接受工程监管和有效制约。(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