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一般、普遍与特殊、具体规律
较为一般、普遍、基础性事物的规律,相对于其上各层次的事物而言,就是后者的一般、普遍性规律。唯物辩证法揭示的是宇宙间万事万物的规律,有物质、生物、动物、人类、人的信息现象和活动、新闻现象和活动、各国新闻现象和活动、不同媒体的新闻现象和活动等各层次。基础研究的重要性正在于此。
反过来,较为具体事物的规律相对于更基础的事物而言,就是较为具体、特殊的规律,可直接帮助解决较为具体的问题,也有助于认识更基础的事物。(https://www.daowen.com)
不同层次、媒介的新闻活动有不同的规律,成为不同的研究对象,形成不同的学科。全人类的新闻活动,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新闻活动,不同媒体的、不同环节和方法的新闻活动,形成普遍意义上的新闻学,各个国家或地区的新闻学,广播电视、网络传播、移动传播等不同媒体和传播形态的新闻学,以及新闻采访与写作、新闻编辑与评论、新闻摄影与摄像、人工智能传播等不同环节和方法的学问或学科。
如果把人类新闻现象与活动规律视为一般、普遍规律,那么某地方、某国家、某时期的新闻现象和活动规律就可视为具体、特殊规律。如果把某个环节的规律,比如新闻生产、新闻媒介规律,视为该环节的一般、普遍规律,那么该环节在某地方、某国家、某时期的规律,或者该环节某部分(比如媒介环节的新媒体部分)的规律,就是其具体、特殊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