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媒介即讯息
一般认为媒介就是传播介质,但麦克卢汉又惊世骇俗地提出:媒介即讯息(The medium is the message)。
这是麦克卢汉在《理解媒介——论人的延伸》的第一部分就提出来的观点,也是被探讨和争论最多的观点。笔者对“媒介即讯息”的解读是:
(1)一种媒介可成为另一种媒介的内容。如语言成为文字的内容,文字成为书信、传单的内容,书信、传单成为报刊的内容。现在报刊、广播电视都成了新媒体的内容。媒介要效力强、影响大,可通过将另一种媒介作为“内容”。
(2)各种媒介影响、创造着相应的内容。如没有电视就没有电视报道、电视转播、电视剧,没有新媒体就没有博客、微信内容和微电影。(https://www.daowen.com)
实际上一种媒介还会改变其他媒介的内容,如广播之于报刊,电视之于报刊和广播,新媒体之于报刊和广播电视——许多报纸新闻正在深度化,许多电视节目正在现场化,以应对新媒体的挑战。
(3)媒介本身也能成为一种讯息,反映、标志着某种社会,某种时代,某种时代的人,预示着新的世界,甚至比任何媒介内容更深刻地反映和影响世界。
麦克卢汉做过一个比喻:媒介是窃贼,我们是看门狗,媒介的内容则好比是一片滋味鲜美的肉,破门而入的“窃贼”用它来分散“看门狗”的注意力。他提醒我们要注意媒介本身,不要仅仅关注媒介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