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墓志撰者

五 墓志撰者

《唐故万年县君京兆杜氏墓志铭》收录在《杜甫全集》中,在墓志铭中有一句作者表明自己身份的一句话“有兄子曰甫”,前面已知杜氏在姊妹三人中排行第二,即县君杜氏是杜甫的二姑。据《杜甫全集校注》所引用黄鹤的《年谱释疑·天宝元年》;“盖先生之母早亡,乃育于姑,而至于有成也”[28],杜甫幼年丧母,二姑悯其孤弱,将其抚养成人,虽无母子之分,但有母子之情。墓志记载,杜甫在姑家住时,与姑姑的儿子同时患病,女巫医说居住在厅堂前柱的东南方才能安好,由于空间有限,姑姑豪不犹豫将儿子与杜甫的床铺互换位置,杜甫得以活命,而姑姑的儿子却因此丧生。杜甫认为姑姑去子救侄之举与鲁义姑相近,于是定谥曰“义”。杜甫与姑姑二人感情深厚,天宝元年姑姑去世之时,杜甫时年三十一岁,便写了这篇感人至深的墓志铭,悼念亡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