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民政

【概况】太白县民政局成立于1970年5月;2015年机构改革继续保留县民政局,为承担全县基层政权建设、社区建设、行政区划、优抚安置、救灾救济、社会福利、城乡低保、社团登记、殡葬改革、地名管理、社会救助、老龄工作、彩票发行、民族宗教等工作的政府部门,加挂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牌子。局内设办公室(监察室)、救灾救济股(县减灾委办公室)、优抚安置股(县双拥领导小组办公室)、社会事务股(县婚姻登记管理处)4个股室。核定行政编制8名,其中局长1名(正科级)、副局长2名(副科级)、纪检组长1名(副科级),县双拥办主任1名(正科级,由局一名领导兼任),县婚姻登记处主任1名(副科级,由局一名领导兼任)。直属事业单位4个: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中心(正科级)、县中心敬老院(副科级)、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正科级)、县社会救助站(副科级),核定全额事业编制13名。2017年,全县民政工作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和省、市民政工作会议精神,围绕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以改善民生为核心,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开拓创新,主动作为,民政工作整体水平提高,民政事业全面进步。

【体制改革】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民政工作的意见》,重点推动城乡社区治理、行政机关与协会商会脱钩、养老服务质量提升、防灾减灾救灾体制等领域改革,制定印发《关于推进城乡社区治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太白县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实施方案》《太白县农村幸福院运行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对农村幸福院建设和运营管理情况进行绩效考评的通知》,健全民政事业健康快速科学发展长效机制。太白县社会兜底保障工作被《陕西日报》以《太白县全面兜底保障助力脱贫攻坚》为题进行专题报道;特殊“三类人”补差兜底被宝鸡市民政局作为典型案例上报省民政厅;县中心敬老院“亲情服务、精神养老”模式获得市民政局肯定,管理经验在全市民政系统进行推广;咀头镇南大街社区成功创建“陕西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项目建设】以项目建设为抓手,推进民生工程建设,提高民生保障能力和为民服务水平。组团或随团外出招商3次,完成合同引资3.5亿元,到位资金4100万元。上市进省争取资金3080万元,完成年度争资任务的99.9%。县殡葬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总投资1760万元,完成投资820万元,建成殡仪馆主体工程,修建墓穴420个;县救灾物资储备仓库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完成投资150万元;县级社区信息服务平台和手机微信公众服务平台项目总投资150万元,建成投运;在咀头镇牛家沟村、鹦鸽镇六家村新建2所农村幸福院,完成投资40万元;东大街社区服务中心项目投资130万元,完成前期工作;南大街社区日间照料中心项目完成投资80万元;光荣院项目完成策划;稳步推进“医养结合”新型养老机构项目招商。

【防灾减灾】健全完善全县自然灾害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开展防灾救灾宣传,5月12日在县城滨河广场举办第九个全国防灾减灾日集中宣传展示活动。加强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建立横向连接县、镇、村三级,纵向连接省、市的灾害信息员队伍,对全县83名信息员数据进行维护更新。开展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咀头镇南大街社区成功创建“陕西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黄柏塬村社区成功创建“宝鸡市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全年下拨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63万元,发放棉衣500套、棉被450床,折合人民币11.35万元。

【福利彩票】按照《陕西省福利彩票投注站巡检工作管理暂行办法》,对辖区投注站进行定期巡检。全年福利彩票发行739.5万元,被市民政局评为优秀。按照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范围,资助大学新生20人,发放资助金9.1万元。

【社区管理】新招聘6名社区专职工作人员上岗,并在县民政局接受轮训,协调落实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工资、“五险一金”等福利待遇。依据社区换届选举结果,核定社区“三委”人员薪酬标准,向县政府提交《调整城镇社区“两委”及监委会成员薪酬待遇标准的汇报》提案,解决社区换届后“三委会”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建成省级社区信息综合平台和社区微信公众平台,初步实现全省社区信息共享。3月21日、4月6日对社区工作人员进行信息综合平台演示和培训,5月19日开办全县社区信息综合平台和社区微信公众平台培训班。按照省、市社区减负工作要求,制定《太白县社区减负工作实施意见》,编制《太白县社区依法履行职责主要事项》《太白县社区协助政府工作事项指导目录》《拟取消的社区考核评比指导目录》,为实现社区“权随责走,费随事转”奠定基础。

【社团管理】全年社团年检92家,其中:合格社团59家、不合格社团18家、撤销社团法人资格11家;民办非企业年检4家,其中:合格3家、不合格1家,2月28日至3月20日在全县进行电视公告。全年新登记社团组织11家(互助资金协会)、民办非企业1家(林果英语)、注销2家(青峰农业、蓓蕾幼儿园)。全年核发换证社团91家,达到“三证合一”。

【孤儿及“三留守”人员管理】完成全县困境儿童、孤儿、特困家庭儿童、“三留守”人员4项普查,并将21名困境儿童分类上报、入库。全年留守儿童181人、留守妇女144人、留守老人177人,较上年大幅度下降(2016年留守儿童298人、留守妇女197人、留守老人288人)。全年受理孤儿申报2人,调查核实新增孤儿2人,并录入信息库。散居孤儿8人(鹦鸽镇1人、桃川镇1人、太白河镇2人、黄柏塬镇3人、咀头镇1人),下拨孤儿基本生活费和抚养费10.56万元。

【殡葬管理】申报省级福彩资金支持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2017年3月进行基础打桩100个,4月28日通过基槽验收,5月19日通过基础验收,进入主体工程建设,6月23日殡仪服务中心主体大楼封顶,进行内粉及室外工程项目,安装12个农村公益性公墓标志牌。制定完善《关于加快推进殡葬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

【基层政权】完成村规模调整后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比对、行政村撤并比对,并录入民政部数据库,全县在民政部备案的村为44个。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民主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太白县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办法》,制定《太白县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目录》,涉及4大类22项,从公开内容、形式、时限、程序等进行规定和注释,市民政局将太白县村务公开目录和注释作为全市村务公开范本。把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纳入规范化管理,对检查的问题进行全县通报,完成六家村、棉寺坝、板桥3个农村社区新建任务,下拨建设资金45万元。

【民族宗教】对全县寺庙、道观、民间信仰场所进行普查登记,建立信息档案资料,并对宗教开放场所进行备案登记,换发新证,规范场所名称,明确管理责任。全年新登记宗教场所1家,全县有宗教开放场所12处,其中:佛教4处、道教6处、基督教1处、天主教1处,民间活动场所102处。为靖口镇关上街村争取省、市民族发展扶持资金30万元,新建产业园项目,促进该村经济发展。

【幸福院】全县幸福院建设项目累计达到36个(2013年5个、2014年3个、2015年13个、2016年13个、2017年2个),34个投入规范化运行。5月、9月对36个幸福院运行和建设情况进行检查,9月19日至21日,对幸福院管理提升进行绩效考核。全年下拨幸福院建设和运行经费102万元。

【村史馆】在方才关村建成“宝鸡市青少年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基地”并通过验收,下拨建设资金7万元。

【爱心商店】制定出台《太白县精准扶贫献爱心活动实施方案》《太白县“慈善扶贫商店”日用品发放管理办法》《太白县爱心商店积分管理办法》,与县慈善协会联合开展“精准扶贫献爱心活动”,收到捐款54.74万元,开办扶贫爱心商店、爱心超市、爱心药店53家。

【精神障碍患者监护】通过以奖代补政策,严格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责任,按每月200元/人的标准发放监护人监护津贴。完成全县精神病人监护人确定工作,签订监护责任书,为全县294名精神病人监护人足额发放监护费9.72万元。

【双拥优抚】深化“双拥在基层”活动,推进军地和谐稳定、军民深度融合,举办“八一”军地座谈会、全国第四个烈士纪念日公祭活动,巩固省级双拥模范县创建成果。落实抚恤优待政策,发放抚恤优待金、现役军人家属优待金、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等资金476.46万元,两次组织重点优抚对象206人在县医院和临潼核工业417医院进行健康体检。完成2016年度退役士官安置工作,组织12名退役士兵参加职业技术教育和技能培训。发挥纪念设施教育功能,清明节前夕组织全县领导干部、学校师生和部队官兵,对烈士墓地和纪念碑进行集中祭扫活动。全县双拥优抚工作在2017年宝鸡市民政工作考评中被评为优秀。(https://www.daowen.com)

【婚姻登记】3月1日,《陕西省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开始实施,从4月1日起,停征婚姻和收养登记费,对已收缴的婚姻和收养登记费全部上缴财政。5月1日起,将婚姻登记失信信息纳入陕西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记入个人信用记录,将国家电子政务外网接入婚姻登记系统,便于核实当事人信息。全年办理结婚登记315对,离婚登记44对,补发婚姻登记76对,婚姻登记合格率100%。

【城乡低保】对全县城乡低保对象进行年审复核,将城市低保444户897人、农村低保445户1153人纳入救助对象。咀头镇咀头街三、四组198户516人失地农民享受城市低保政策的历史遗留问题,在市、县、镇三级共同努力下彻底解决。从2017年10月1日起,城市低保保障标准由462元/人·月提高到502元/人·月,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由3015元/人·年提高到3470元/人·年。全年发放农村低保606户1586人,资金578.43万元,城市低保442户894人,资金604.53万元。

【特困供养】统一将《农村五保供养证》更换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增加自理能力评估结果、供养形式、年审等内容),累计换证347个,并将个人信息输入民政动态监控系统。全年特困供养345户346人,发放特困供养资金219.99万元。

【医疗救助】配合县卫计局搞好健康扶贫工作(第四道防线),先后将年审后的城乡低保对象1153人、特困供养人员346人和7850人低收入对象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全年医疗救助1757人次,发放医疗救助资金178.29万元。

【临时救助】完善《太白县临时救助制度实施意见》,7个镇均建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社会救助窗口,预拨29万元,将1000元及以下的临时救助审批权限下放到各镇。全年临时救助327人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122.95万元。

【“特殊三类人”补差救助政策】与县财政局、扶贫办和各镇沟通衔接,强化认定工作。对建档立卡贫困对象进行排查、摸底、核实,把年均收入不足3015元的683户872人,其中:残疾对象96人、大慢性病患者181人、65岁以上老人596人“特殊三类”对象纳入补差兜底救助范围,发放救助资金113.94万元。此项工作作为宝鸡市扶贫工作创新亮点报省民政厅、国家民政部评定。

【中心敬老院】县中心敬老院《亲情服务、精神养老》服务管理经验在全市推广。制定院长责任制、工作人员岗位目标责任制、卫生检查制度、“五好院民评比制度”“星级护理员”评比制度、安全值班制度、特困人员入住登记建档制度、工作人员周一例会等30多项制度并上墙公示,接受院民监督。选举15名老人组建院务管理委员会,负责参与敬老院日常事务管理及重大事项决定。每月至少组织2次服务人员业务知识学习讨论,提高护理员业务知识技能,全院护理人员全部取得《合格证》。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特困供养人员入院程序的通知》,与镇、村层层签订入院出院协议和申请制度,规范送养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打造“特色宿舍”为载体,引导服务人员组织发挥老人特长,制作花木、手工竹编、书画作品等,营造温馨优雅的文化氛围、良好的文明生活习惯和集体意识。严格按照食品经营标准与要求,为炊事员办理《健康证》,严格持证上岗。建立预防处理办法和消毒隔离制度预案,定期进行健康卫生检查,严控流行病、常发季节病和突发传染病发生。邀请县消防中队进行消防培训2次,消防应急疏散演练2次,消防设备设施自检3次。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对全院进行全方位监控。

【生活无着落人员救助】全年累计为流浪乞讨、被偷被骗、精神失常、遇难受困、打工无着、寻亲不遇等各类生活无着落人员提供服务133人次,施行救助127人次,其中:自主返乡救助112人次,护送返乡救助9人次,救助站接返2人,亲属接回3人次,其他救助站送回1人;基本健康83人,残疾41人(精神残疾29人,肢体残疾12人),危重病人3人;医疗救助13人14次(住院治疗4人5次);敬老院托养3人397天。全年发放物品17份,价值3000元,累计发放救助资金13.1万元。

【高龄补贴发放】全县60周岁以上老人7220人,占全县总人口的14.2%。审核申报7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3139人,其中:70~79周岁2429人,80~89周岁672人,90~99周岁38人,无百岁老人。发放生活补贴228.84万元。

【包村帮扶】全面落实“5321”帮扶工作机制,调整充实驻王家堎镇和平村工作队,民政系统19名干部职工与和平村37户贫困户开展结对帮扶。每周“扶贫日”组织帮扶干部入户开展“五净一规范”暖心行动,帮助贫困户清扫庭院、整理家务、发展生产。协助“四支力量”举办各类技术培训班16场次;为和平村落实帮扶资金5万元,为贫困户发放寒冬棉被52床,棉衣20件。

(供稿:醋文博)

太白县民政局领导班子成员

党组书记、局 长 叶 宏(4月离任)

李月平(4月任职)

副 局 长 陈东科 宫 平

纪检组长 周 伟

✍AI写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