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 [《表》一下·八·二二八二—二二八六]
大中六年(852)十一月十四日《庾氏妻兰陵萧氏墓志铭并叙》:“萧氏其先,兰陵人。……父佩,同州白水县令,有四女,白水娶京兆韦氏而生余妻,为最幼。六代祖钧,皇唐历谏议大夫、中书舍人。……五代祖灌,任国子监丞,赠吏部尚书。……高祖嵩,历左右丞相、中书令、徐国公。……曾祖衡,太仆卿。……伯祖复,门下侍郎平章事。……祖升,光禄卿、驸马都尉。……生三月而白水捐馆。”[40]对比志、《表》,二者所记萧钧、萧灌官职不合,《表》不载萧佩之官职,据此志可补入。(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