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明嘉靖三十一年大名府刻本《皇明疏議輯略》三十七卷
明張瀚輯。十二册。存二十九卷(一至二十九)。書高25.4厘米,廣16.2厘米。版匡高17.0(17.2)厘米,廣12.6(13.2)厘米。白口,無魚尾,四周單邊。半葉十行,行二十二字。無界欄。
張瀚(1511—1593)字子文,號元洲,浙江仁和縣人。嘉靖十四年(1535)進士,官至吏部尚書。謚恭懿。傳見《國朝獻徵録》卷二五、《明史》卷二二五。此書爲張瀚官大名知府時,督學御史阮鶚以世行黄訓、陳九德二本《皇明名臣經濟録》去取失當,因屬瀚另加删補,以成此本。此書分君道四卷、聖學一卷,修省二卷,釐正、納諫、史職各一卷,銓選、考課合一卷,財計、賦役、征榷、漕運、荒政各一卷,禮儀、律曆合一卷,陵廟、祀典、制科、學校、武備、征伐各一卷,撫治二卷,馬政一卷,禦邊五卷,議獄、屯田、河渠、營繕、風紀、糾劾各一卷,凡三十類三十七卷。此書較黄、陳二本内容簡省約半,增補約十分之三,增補材料多來自晁瑮藏書。兩年後萬表於杭州編《皇明經濟文録》,於此書有所取資。前有嘉靖三十一年(1552)直隸巡按楊選序、嘉靖三十年(1551)晁瑮序。
晁瑮序云:
《疏議輯略》,其初爲《名臣經濟録》,前職方郎中徽山黄君采國朝名臣奏議及諸司故牘而成……陳遜齋侍御近以其本刻於吴,雖稍加删定,然前弊亦未盡。北畿督學侍御函峰阮公飭典惇教之暇,出以授予大名太守元洲張公曰:“是書乃我朝一代治體攸係,然二本並有遺恨,子盍爲我圖之。”元洲唯唯,退乃開局於元城書院……是編之刻,備本朝之舊章,存先臣之故事。
次纂輯、校刊等人題名:
欽差提督學校巡按直隸監察御史阮鶚裁定。直隸大名府知府張瀚纂輯。推官李鳳毛,教諭程鑒、林紀、郭錫删訂。通判李勳,知州李一元,舉人馮延齡、孫如筠編次。同知唐交,通判金本陶、陳詩、王可立,知縣任環、李文麟、孫昭、劉濟民、汪芸、牛拱辰、陸光祖、葛紀、劉文玉校刊。(https://www.daowen.com)
阮鶚(1509—1567)字應薦,號函峰,南直隸桐城縣人。嘉靖二十三年(1544)進士,官至右僉都御史巡撫福建。傳見《國朝獻徵録》卷六三、《明史》卷二〇五。
明嘉靖三十三年(1554)刻本《皇明經濟文録》萬表序云:“近得大名新刻《疏議輯略》,今督學浙江副使阮公鶚所集。”所言即此大名府刻本。萬表所得,或即阮鶚所贈。
版心下間有刻工名,有萬、五、了、二、一等。
鈐“范氏天弌閣藏書”印。
《皇明疏議輯略》卷端書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