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6明嘉靖十五年王詔刻本《稼軒長短句》十二卷
宋辛棄疾撰,明李濂評。三册。存九卷(一至六、十至十二)。書高26.5厘米,廣16.3厘米。版匡高16.5(16.7)厘米,廣11.7(12.4)厘米。白口,雙對白魚尾,四周單邊。半葉九行,行二十字。
李濂(1489—1566)字川父,號嵩渚,河南祥符縣人。正德九年(1514)進士,官至山西僉事。傳見《明史》卷二八六[3]。此書前有嘉靖十五年(1536)李濂序、目録。共收詞五百六十八闕,小字雙行刻李濂評語(僅占下半行)。
《稼軒長短句》卷端書影
卷端題“歷城辛棄疾漫著。大梁李濂批評。歷城王詔校刊”。(https://www.daowen.com)
李濂序云:“開封貳郡歷城王侯詔讀而愛之,曰:‘予忝爲稼軒鄉後進,請壽諸梓。’”王詔字孟宣,山東歷城縣人。正德五年(1510)舉人。嘉靖十二年(1533)任定州知州,十五年(1536)任滿陞任開封府同知。嘉靖十七年(1538)河决金相寺口,以修堤有功,賜秩視從四品。母憂歸,不出。工五言詩,與同邑劉天民齊名,邊貢稱兩生俱俊傑。在京師交於何景明[4]。
鈐“范氏天弌閣藏書”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