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明嘉靖四十年韓叔陽刻本《范文正公政府奏議》二卷續集二卷書牘一卷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102明嘉靖四十年韓叔陽刻本《范文正公政府奏議》二卷續集二卷書牘一卷

《范文正公政府奏議》卷端書影

宋范仲淹撰。一册。存一卷(上)。書高25.1厘米,廣16.4厘米。版匡高20.5(20.9)厘米,廣14.2(14.8)厘米。白口,單白魚尾,四周單邊。半葉十一行,行二十字。

范仲淹(989—1052)字希文,蘇州吴縣人。大中祥符八年(1015)進士,官至參知政事。謚文正。傳見《宋史》卷三一四。此書爲其慶曆三年(1043)至五年(1045)官參知政事時所上奏議,故以爲名。(https://www.daowen.com)

嘉靖四十年(1561)胡松《刻文正范公奏議序》云:“先生(范仲淹)十六世孫學使君于中屬嚴守韓君重梓以式。”卷端鐫“明賜進士出身中順大夫浙江等處提刑按察司提學副使十六世孫惟一校刊。明賜同進士出身中順大夫浙江嚴州府知府韓叔陽重刊”。范惟一(1510—1584)字于中,又字允中,號中方,南直隸華亭人。嘉靖二十年(1541)進士,官至南京太僕寺卿[5]。嘉靖四十年(1561)時任浙江提學副使。范惟一喜刻書,在浙江提學使任上曾參與《浙江通志》的校刻,又曾修補《集録真西山文章正宗》書版,在河南右參政任上刻《釋名》《多能鄙事》等。

鈐“蕭山朱鼎煦收藏書籍”“别宥齋”等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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